解析:
在实践中,如果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合理理由要求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那么他们是完全有权利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的。司法部门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相应的取保候审权利。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适用对象是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也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此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考虑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因此,对于涉嫌诈骗金额高达100万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完全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视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个人状况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不同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