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必须明确了解所占有之物属于他人所有,然而仍然将其作为自己的财产;
其次,该财物必须是他人遗失的物品、被人隐藏的东西或是他人委托被告代为监守的物品;
再者,被告人所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最后,被告人必须拒绝将所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原主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