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立案准则如下:
首先,当事人需达到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之金额,方能被认定为盗窃罪,并将此案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其次,对于以撬门破窗方式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行为者,扒窃行为者,以及在盗窃过程中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者,无论其涉案金额大小,皆应被视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最后,对于惯犯或曾有多次犯罪记录者,以及虽然未能达到前述金额标准,但其情节或后果较为严重者,亦应将此类案件纳入刑事案件范畴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