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于因涉嫌犯有盗窃罪而获得取保候审的人士来说,审判程序会在两个月内得以完成。
根据我国现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能够与实际刑期进行相互抵消。并且,考虑到盗窃罪系属公共利益性质的刑事诉讼案件范畴之内,故此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类刑事公诉案件之后的两个月内须依法对已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做出最终判决。
然而,若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况,则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