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刑事责任的承担者:需具备完整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出于蓄意和明确的意图实施相关行为。
2、侵害的具体对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护的财产性权益。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以非法占据他人财产作为目的,通过隐蔽手段将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转移至自身控制之下,且该等行为已经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特定金额或其他定罪条件。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况,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处以罚金;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案件中,若涉及的金额被认定为“数额巨大”,那么其起点金额应当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对于此类案件,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同样,若涉及的金额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其起点金额应当是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对于此类案件,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规定的金额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金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