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撰写的方法如下:
首先在首行位置以"取保候审申请书"为标题,接着详细列出申请者的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资料;
同时,应明确阐明申请者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之间的家庭亲情关系或其他密切法律关系;紧接着,要详细列明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或者逮捕的大致事实依据和法律条文条款;
最后,结合实际情况,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并在结尾处签署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申请日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