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议题不同情况下具有各自独特的判定依据,具体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对于有醉酒驾车行为者,将由负责交通秩序维护与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制限制其清醒状态,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照严格的刑法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若醉酒驾驶的是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同样会受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强制约束直至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醉驾者在未来十年之内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一旦重新获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从事任何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工作。
最后,如果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事实,那么就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