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审判机关应于两个月之内作出判决,如缓期执行。
然而,如果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审批,方可延长至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进行判决。对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立案材料之日起2月之内作出宣判,并在最晚3个月内完成审理和判决。同样,对于上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具备其他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须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审批,方可将判决期限延长至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再次延长的,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