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取保候审是指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依据特定法规对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尚未被拘禁之人,为了防止其逃避法律追究、妨碍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进行,而采取要求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同时给予保证书确保随时听命服从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然而,即使被取保候审者,也不能排除案件撤消的可能性。任何司法机构只要认为符合法定义务,即可办理取保候审事宜。被取保候审者本身已经涉及犯罪行为。
至于是否会撤案、不予起诉或免于起诉,则取决于最终的调查结论。若最终调查结果确认罪名成立且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将面临依法判决的命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