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是否必须由亲属提出申请才可进行取保候审,这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和直系亲属以及辩护人皆有权提出相关申请。在此所指的“近亲属”包含了范围较广的对象,主要有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等,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同时,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人员或机构,例如无任何利益关联性的朋友或者公私企业等,只要经过法院或公安机关的批准,同样可以作为保证人参与到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