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规定。对于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言,均享有向有关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当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时,他们所聘请的律师也同样具有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申请取保候审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
关于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明确答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