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任何实施暴力手段、威胁或其他形式的行为,试图强行夺取他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权益的行为,均应被判定为刑事犯罪并立案处理。在此类违法行为中,特别需要提及的是抢劫罪行,此乃典型的行为犯,其定罪标准并非完全依附于具体的财物价值量,而更注重实质性的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的使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构成抢劫罪的行为,其涉及的财物数额及情节并无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换言之,只要行为人在现场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强行夺取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不论最终是否成功获取财物,也不论实际获得的财物数量大小,原则上均可被认定为抢劫罪行,公安机关有责任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