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存在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了5000元,但不足5万元者,将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此外,还须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金。
2.倘若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时,犯罪者将面临被判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戒,同时需接受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处分。
3.若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涉案金额已经高达50万元及以上,犯罪者将受到被判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承担起罚款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及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