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行为实质上构成严重的经济犯罪行径,我国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洗钱罪的定义是指明知是来源于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却为了掩盖或隐瞒这些收益的真实来源及性质,而采用各种手法进行处理。
然而,此类行为往往难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原因在于其存在持续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或阻碍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