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具有提前解除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应为十二个月以内。在此期间内,如果经过调查核实,发现犯罪嫌疑人实际上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即使调查证实有犯罪行为,但鉴于实际情况也无法对其进行严厉惩罚,那么便可以提前予以解除。取保候审,本质上属于一种由侦查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旨在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