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法律层面上,当绑架行为导致受害人身亡时,便构成了严重犯罪,预示着将受到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处罚,同时被没收全部财产。绑架罪的经典定义便是,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交出财物,或者将他人用作人质进行一系列非法活动。
2、绑架罪,本质上是利用被绑架人的亲戚朋友或者其他相关人士对被绑架本人生命安全的担忧,从而达到获取财务利益或者满足个人欲望的目标,其主要方式是采用暴力、威胁或者药物控制等手段来劫持或实际掌控他人。这种行为的实施对象可以是任何人,无论性别、年龄,甚至包括行为人自己的亲人。绑架的核心在于让被害人为行为人或第三方所控制,实际上,我们看到过很多案例,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被迫离开他们的生活环境,以便于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未成年人;同样地,也有一些案例中,被害人虽然仍然留在原有的生活环境中,但是却失去了行动自由和人身安全(比如2002年发生在俄罗斯的人质事件)。因此,绑架并不一定需要让被害人离开原本的生活环境。绑架行为必须具备强制性,也就是说,必须通过暴力、威胁或药物控制等手段来实现对他人的控制。对于那些已经失去或正在失去行动能力的被害人,如果通过盗窃、运输等手段将其置于行为人或第三方的控制之下,那么这样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绑架罪。例如,如果有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通过盗窃婴儿或幼儿来达成目的,那么这就构成了绑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