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价值在一千元乃至三千元以上的花卉被窃这一情况,通常是可以成为警方立案调查的依据的。
根据现行的法规来看,只要警方认定该事件具备犯罪事实且对此类行为需负有刑事制裁之责,他们就应依法启动立案程序。而对于涉及到价值在一千元乃至三千元以上的花卉被窃的案件而言,这些财产损失已经达到了公安机关所认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此类行为可以视为盗窃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