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信罪”的完整称谓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意在强调当某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不法犯罪之时,却依然协助其接入互联网、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设备、通信传输等相关技术支援,乃至提供广告推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协助,都将被认定为触犯了本罪名。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会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例如,多次或大规模地提供上述帮助;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还可能涉及到诸如诈骗、赌博等严重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对于犯有此类罪行的人员,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或者单独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