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关于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抢劫罪累犯进行了明确规定:其量刑标准应依据抢劫罪本身的法定刑幅度予以确定与衡量。依照我国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若是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刑事责任;若存在以下八种情况之一者,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责:
第一,入户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
第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
第三,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
第四,多次实施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的犯罪行为;
第五,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犯罪行为;
第六,假冒军警人员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
第七,持有枪支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
第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犯罪行为。而对于累犯这一特殊群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