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被判罪之前,倘若获得执法机构核准,犯罪嫌疑人均有机会接受取保候审措施。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面临监管、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也包括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的人员,均可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