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详细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实施违法行为而遭受到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与最终对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并无直接关联性。实际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有可能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通常情况下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已达到了在押期限,案件仍未得到解决,为配合后续程序执行,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处理而已。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