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及判决过程通常需要历经约七个月时间。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拘留在常规情况下需持续十四日至最长期限三十七日;而逮捕以及侦讯的整个流程则一般需要耗费两到七个月不等的时间;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长一般为一个半月至两个半月之间;而在法院一审环节,通常需要一个半月至两个半月的时间。若案件需要进入二审程序,那么所需时间也将相应延长,一般为一个半月至两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