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构成此种犯罪行为的主体须为自然人人格,而非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其他主体替代。在主观心理状态上,实施该行径需具有明确且直接的犯罪意图。
2、侵财类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由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性权利,为非法侵占公私财物而犯案。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则是通过秘密手段将公共或私人财物转移至自身掌控范围内,且其价值达到了法定的数额标准或符合其他定罪条款的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涉及金额较大者,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3、关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具体数额标准,“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对应的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对应的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