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受贿罪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当中,如果检察院依据其对案情的理解和判断,认为对涉案人员实施逮捕是必要的,那么他们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应的逮捕请求。通常情况下,当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严重、存在极大的逃脱法律制裁或者干扰公正审判的可能性时,检察院才会考虑采取逮捕措施。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涉及受贿的案件在进入公诉阶段之前都必须先行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