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员工因为不当举止而遭受行政拘留时,此种情况下,他们的考勤记录通常会被标记为空白状态,并且必须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具体原因。由于行政拘留意味着员工已经丧失了正常工作的能力,因此他们可能会被强制关押在监狱中,无法继续参与日常工作。鉴于以上因素,在这段时间内,我们不建议对这些员工的实际出勤状况进行过于详尽的记录。针对这类问题,我们的处理方法应该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规定来做出决策。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雇主,我们有权利与这些受到了人身自由限制的劳动者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