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已经立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人员进行调查时,若出现法定的特定情况,可以先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此类法定情况主要包含以下范畴:行为人为犯罪谋划阶段的准备工作,正在实施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结束后立即被发觉的;有被害者或在场目击证人直接指认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在行为人身边或其住所发现有证明其涉罪的关键证据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