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抗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取保候审事宜,其具体决定因素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而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倘若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满足了相关条件,例如不存在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可能性,并且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同时案件尚未得到最终处理,那么他们便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在抗诉期间,案件仍然处于司法程序之中,法院将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