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整个司法程序需要耗费大约六个月的时间:
1、首先需要开展侦查工作,侦查阶段的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然而,一般而言,侦查期间的羁押期不会超出两个月;
2、接下来是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提起诉讼,这个环节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之内;
3、最后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理,并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