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点,抢劫罪所侵犯的法益主要集中于公共财产与个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以及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对于实施抢劫行为的犯罪者而言,他们的终极目的在于获取财富,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则仅仅是达到此目的的一种手段。正是基于这种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将抢劫罪归类为侵害财产权范畴之下。
其次,无论是行窃者是否成功地获得了财物,亦或是被盗物品的价值高低如何,只要其行为的主观动机是非法占有,并且在现场采取了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那么便足以构成抢劫罪。值得注意的是,“数额特别巨大”和“导致他人遭受极其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仅作为本罪加重处罚的两种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