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涉及个人盗窃公共及私人财产者,尽管其所涉及金额已经符合“数额较大”的相关衡量标准,然而在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情况下,均可不视为构成犯罪行为进行处置:
1、初次实施盗窃行为且为偶然为之,或年龄介于16至18周岁之间且作案情节相对轻微的;
2、情节轻微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罪行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3、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4、受他人胁迫参与盗窃活动,且并未实际分得赃款或者仅获得少量赃物的;
5、盗窃未遂且情节相对轻微的;
6、其他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