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关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中,其中所涉及的胁迫手段主要表现为对受害者精神层面的强制控制。而对于抢劫犯罪活动中所涉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可参照以下三点执行:
首先,如犯罪分子通过抢劫信用卡并实际进行消费的话,那么其在此过程中所消耗和使用的资金即视为抢劫金额;
其次,如果该犯罪行为旨在掠夺除货币以外的其它财物,期间劫走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或者逃离时的交通工具,这类情况下,所劫取的机动车价值将会被完全纳入到抢劫金额范畴内考量;
最后,针对抢劫存折以及机动车等财产的情况,其具体的数额计算也应遵循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