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及调查案件的主要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肩负着对此类犯罪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的重大责任。
然而,当此类违法行为涉及到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产,存在触犯贪污罪的可能性时,则需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介入并展开调查。这是因为监委在调查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责与权力。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体系下,公安机关和监委均拥有各自独立的侦查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四条监察机关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