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经验所确定的准则,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操作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应由已获得取保候审权利之人主动或者通过其法定代理机构向当初对其实施该权利的相关司法部门提交解除请求;
其次,接收到申请者意见后,负责处理此项事务的执法机构需仔细审慎地对其是否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严格检查与评估;
第三,在经过上述步骤并确认申请人具备相应资格之后,负责任务执行的有关部门将委派专人着手起草《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事项;
最后,在完成所有必要的程序和手续之后,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与约束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