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被指控犯罪的被告能否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决定因素颇多,主要包括被告人当前所处的拘留状态,涉案罪名的类型以及他们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各种条件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规定,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评估认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时,便可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通常而言,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甚至审判阶段提出。
然而,具体到每一个案件,能否在37天内得到批准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