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应当由负责办理案件的司法机关自主决定,其下限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2、对于申请取保候审者所支付的费用,至少不应低于人民币1000元。
然而,具体付款金额因人而异,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衡量确定。通常而言,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可达一年之久,在该时间满期之际,若犯罪嫌疑人未曾违反相关规定,则可以全额收回已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