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2011年持续到2013年末,大约11.5年期间内。因职务侵占行为累积所造成的七百万元人民币的损失,已然触及到了数额巨大的界限,其对应的法律责任不应轻视——应当被认定为犯罪并面临至少长达十年的牢狱之灾。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职务侵占过程中引发了其他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那么相关部门甚至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更高程度的判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