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但又有必要对其强制措施进行变更以防止逃逸、妨碍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确保他们能够遵守规定、按照指令随时出庭受审,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司法机关有权采取取保候审这种特殊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正式逮捕之前或者在正式逮捕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愿意提供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充足的保证金,并且同时签署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承诺在接到传唤时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可以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不再受到羁押限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