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便可得到审查结果。若经审查不同意进行取保候审,则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不予批准的原因。取保候审制度,是公检法三部门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根据法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所提出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逸躲避侦查与审判,且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讯唤前往指定地点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