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参与协助和帮助电信诈骗罪行的三十多人中,主谋者有机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罚金等刑罚,然而如果他们的行为除了涉嫌协助和帮助电信诈骗罪外,还构成了其他的犯罪行为,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最严厉的惩罚来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
至于从犯,他们可能会获得一些宽大处理,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协助和帮助电信诈骗的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时,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而法律明确指出,以下五种情况都应该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协助和帮助;
(2)支付结算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3)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5)被协助和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