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视为盗窃罪共犯的人,应根据他们在该共同犯罪中所处的角色及起到的作用,分别实施惩罚措施。具体而言,首要分子(即那些组织、领导犯罪团伙进行违法行为或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影响力的人)应承担他们所参与的或者组织、策划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至于从犯(即在同谋犯罪中仅起次要或协助作用的人),依法应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