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犯罪案件中的取保候审事项操作规程如下:
首先,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应当是具备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近亲家属等,并由其以书信方式向有关司法部门进行正式申请;
其次,当公检法三大机关收到申请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后,若决定对此项请求予以批准,则应当要求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