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江苏省内,取保候审的具体办理事宜通常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等机构承担和执行。在当事人或被告人身陷囹圄,面临刑事指控之际,如果他们满足了相关的取保候审标准要求,那么其亲属或者代理律师就有资格向这些有权限的机关提交相关的申请请求。经过严格审查并确认无误之后,相关部门会依法下达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以确保当事人或被告能够得到合法的保护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