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因醉驾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循如下规定:
首先,未经负责执行该项程序的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市或县级行政区域;
其次,需要保持随传随到的积极态度,以便及时回应有关调查询问;
再次,禁止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通口供,以免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严禁以任何可能的手段妨碍并试图影响证人出庭作证;
最后,若个人的居所以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负责执行该项程序的机构进行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