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得批准后成为被取保候审人长达1年之久,若最终经过严密且科学的调查证实的确存在违法行为且达到了追责的程度,那么将依法进行判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绝不能因此而中断对已立案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
同时,如果发现原本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的时限已经到期的话,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