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应由实际受到拘留、逮捕等措施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行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紧接着,司法部门将对其请求进行仔细审查,判断其是否满足取得保释的合法条件;倘若作为回应,经审查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那么便会作出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县级以上公权力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检察长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批,同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两份文件,以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实施。
此外,还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