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若满足特定条件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反之则无法进行此项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况下的嫌疑人和被告,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处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触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话;
(四)已达到羁押期限上限,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