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事人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罚,而预计在大约7个月之后将会面临法律判决;
2、从公安部门开始,在刑事拘留期间进行的调查工作的最长时间为37天,而在逮捕嫌疑人之后,进行调查并将其扣留的时间通常为2个月;接下来进入检察院环节,这部分所需的时间为1个月;最终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该流程需要3个月的时间。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措施的定义如下: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处理的案件在侦查阶段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员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