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尊重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货币是无法直接交换为减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强奸罪行应得的刑罚的。实际上,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所作出的决定乃是完全基于严格遵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和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与衡量。对于强奸犯应当依其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罪犯是否有真诚的悔过表现以及对受害者所做出的相应赔偿等多方面因素,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因素均无法通过任何形式的金钱交易来直接左右或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罪犯主动投案自首、提供重大立功线索、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等,才有可能获得适当的刑期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