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敲诈勒索罪确实是存在既遂与未遂之区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实施形态通常依照其完成程度划分为既遂及未遂两种类型。关于敲诈勒索罪这一具体案例来说,倘若罪犯已经行径了敲诈行为,且被害者因恐惧心理而被迫交付了财产,那么便可认定为既遂。
然而,若罪犯虽已实施敲诈行为,却并未实际取得任何财物,抑或由于其他因素导致其未能实现犯罪目的,则通常会被视为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