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及诈骗罪行的案件转化为刑事拘禁流程的介绍如下:
首先,当公安机关在刑事监管活动中发现任何可能涉及诈骗犯罪行径的事件存在时,他们将会立即启动相关地面调查并展开侦查程序。一旦通过深入全面地收集各种实物证据与口供证言等诸多方面的信息资源后,公安机构将能够有力地证实潜在嫌疑人的确具备涉嫌实施重级别犯罪的严重性,紧接着便会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对该嫌疑人实施逮捕。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评估,如果确认该嫌疑人确实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那么检察院将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逮捕行动,并将被捕嫌疑人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